根据《我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西大人〔2022〕3号)及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学院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小组3月6日会议对本年度申报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院陈露同志符合副教授申报资格,拟上报学校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终审。现将该同志申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如申报人本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前向学院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材料,评审推荐小组将进行复审。公示期满后,将不予受理。
二、如对申报人员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反映问题材料实名提交,材料请报送至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关昕),或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以便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满后将不再接受反映问题材料。
联系电话:88308093
邮箱:ggxy023@nwu.edu.cn
公示的《申报思政系列高级职称业绩成果简况表》见附件。
我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