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校园安全标准编制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省标准化条例》《陕西省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有关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指导省校园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2024年省级校园安全地方标准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指南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24年3月24日
2024年省级校园安全地方标准申报指南
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地方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市监函〔2024〕39号)和《陕西省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要求,为做好2024年涉校园安全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和行业发展政策;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行校园安全地方标准交叉重复。
(三)由专利转化为校园安全标准的,标准设计的主编单位应取得专利人许可,提供专利相应信息材料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应一并纳入立项申请报告内容。
二、征集范围
本次涉校园安全标准征集,围绕《陕西省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中明确的21个方面,以当前校园安全急需的、薄弱空白的标准为先,重点突出校舍建筑、住宿安全、周界安全、门卫安保、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
(三)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六)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而制定内容未能体现我省特殊需要,或申报材料中未能阐明异同点,必要性论证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
(七)行政法规或规范文件已做出规定,制定增加权利人职责、权力、义务事项。
(八)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逾期未完成。
(九)不符合标准制定范围等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形。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社会团体均可申报立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从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能组织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主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第一主编单位注册所在地应在陕西省。
申报标准立项单位应填写《陕西省校园安全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陕西省校园安全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报告》(附件2)一份并在封面加盖公章(“立项申请报告”超过20页的请双面打印)。以上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陕西省校园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一)若标准项目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由省校园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求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在《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目说明并加盖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二)若主导单位和参与单位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台资企业的,请在《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目说明。
(三)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标准修订计划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接受该单位申报项目。
(四)申报单位在项目技术论证会时请自带立项申请报告10份,进行项目答辩。
联系人:梁老师 杨老师
电话:029-88226130,13700239293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中投国际B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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